第01: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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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新闻网 | 返回首页|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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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抓获涉嫌养殖领域 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本报记者 

  事件:东陈派出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线索排摸时发现,2015年8月至9月间,东陈乡旦门盐场有多名养殖户被一伙周边村庄男子以养殖塘未付租金为由,采取言语暴力威胁、私自拿取海产品等方式敲诈勒索8万多元。

  东陈派出所根据排摸线索开展专项侦查,发现陈某、叶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并收集证据,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先后将陈某、叶某等9人抓获。经审查情况属实。该9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短评:“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是黑恶行为的基本特征。陈某、叶某等人纠集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多名养殖户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恶劣影响,其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某、叶某等人犯罪行为虽然已过去多年,但正义终将会到来,他们终将会因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一些意图谋取不法之财的人,只有悬崖勒马,方能免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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