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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8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新闻网 | 返回首页|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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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职工医疗 互助保障工作启动

  记者 张伟海 通讯员 钱怡群  

  本报讯 从县总工会获悉,2021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启动。参保单位可登录宁波工会网进入网上参保模块进行参保,已建工会的基层单位可直接登录“基层工会智能管理系统”互助保障平台办理参保手续。

  据了解,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对象必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其中,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对象为已参加本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包括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等3种主要项目和内容。今年,县总工会将不再开展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职工的“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赠送活动。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每份60元(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保1份,参保时间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公务员按公务员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每份20元(保障期限为1年)或每份60元(保障期限为3年),每人最高可参保3份;女职工安康互助项目缴费标准为每份15元(保障期限1年或)每份50元(保障期限4年),每人最高可参保3份;参保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以来,为患病职工“雪中送炭”,有效减轻了患病职工的经济负担。2020年,全县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人数达到71503 人,同比增长11.82 %;理赔人数达到322人次,共计赔付金额 116.1132 万元。今年,县总工会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覆盖面,提高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力争三项保障项目参保人数(次)与上年度总体保持稳定,努力实现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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