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宇 通讯员 徐如霞
本报讯 “行动开始,出发!”8月3日清晨,象山法院48名执行干警、10辆警车集结完毕,奔赴我县各个镇乡(街道)开展“夏·飓风”统一集中执行行动。与此同时,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检察官应邀前来,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现场视频连线,共同见证本次行动。
7时56分,象山法院执行干警抵达位于石浦镇兴港路的一处复式公寓。因未支付执行款,被执行人董某名下的该处房产被象山法院依法拍卖,并以70余万元成交。然而,董某认为,房屋拍卖成交价低于评估价,拍卖款无法清偿其全部债务,遂以拍卖价格过低为由拒绝腾退,且在法院规定的腾房期限届满后,依旧拒不腾退。
对此,象山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可能是迫于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今天并没有出现。我们现在正在清点、搬离房内的家装物品。”腾房现场,承办法官与宁波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连线时说。随着腾房行动的顺利开展,买受人在“验房”后当场与承办法官进行核收签字、完成交付。
据介绍,“夏·飓风”统一集中执行行动系宁波法院在前期各基层法院集中执行行动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有力举措,力求以执行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当天,象山法院共计拘传15人,达成和解结案7件次,执结完毕3件次,罚款10人1万元,执行到位金额78.18万元,腾退房屋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