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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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新闻网 | 返回首页|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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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法院首创“送达通知单”
着力破解“送达难”
  记者 俞宇 通讯员 欧云法 

  本报讯 近日,县人民法院送达人员来到梅溪村王某家门口,贴上了一张“象山县人民法院送达文书通知”,上面不仅将其涉诉情况、领取材料的方式、需携带的证件、法院送达组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还提示当事人主动领取材料后可依法享受的诉讼权利以及不应诉将面临的法律风险。

  据悉,“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方式将诉讼法律文书送交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种诉讼活动,合法有效的送达是进行司法审判的前提和基础。然而,由于各方面因素影响,“送达难”问题在基层法院显得尤为突出,不仅影响着审判效率,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法律文书上门送达经常会遭遇当事人不在家、不开门等窘境,送达人员“白白跑一趟”的情况屡见不鲜。“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知法懂法,对那些不能正确应对诉讼的当事人,需要我们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权利义务。”象山法院送达组负责人介绍说,针对常见的“送达落空”情况,在民诉法规定及以往送达实践经验基础上,该院独创了“传达通知单”。工作时间上门送达传票时,遇到被告家中无人的,送达人员会在门口贴一份,当事人或者家人回家就会知道涉诉情况;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户籍地门口贴一份,拍照存档,既是案件进入公告程序的依据,也可促使“善躲”的当事人及亲属知晓诉讼并主动联系领取文书材料;通知单上的四点小提示则告知了当事人如何正确应对诉讼的方式。

  这份看似单薄的通知单,真的能促使当事人主动来拿材料吗?在刚过去的3月,该院送达组共收到755个案件,张贴送达通知书136份,其中43个案件的当事人采取了主动联系,避免了案件进入公告程序,有效缩短了审理周期。除张贴“通知单”外,电话、短信、微信、传真……每一种媒介,都是象山法院送达组进行告知提示的利器。“送达只是诉讼中的一个小环节,但用心去做,却能让这个小环节发挥更多的能量,为涉诉当事人服务,为法官办案服务,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服务。”象山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韩晓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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