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以16项罪名指控李明博,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逃税、违反信托约定以及违反选举法等,受贿总额约为111亿韩元(1美元约合1069韩元)。
检方指控李明博接受国家情报院、前金融机构高管、前议员以及企业等方贿赂,金额均数以亿计韩元。检方还指称,三星电子曾替李明博实际拥有的一家公司代付诉讼款585万美元。
检方认定,李明博是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DAS公司的实际所有人,涉嫌利用这一企业非法挪用350亿韩元资金,用于政治活动和个人用途。
同时,检方仍在调查李明博其他嫌疑行为,计划获得确凿证据后立即追加起诉罪名。检方还计划寻求冻结李明博个人财产,以防止其转移贪污受贿所得。
韩国法律专家分析,李明博如果被判定利用总统职权谋取私利,可能会被判处20年以上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