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防欠办牵头制定《象山县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通过“1+3+N”模式对我县建设工程进行实名制管理,以进一步推进“象山无欠薪县”创建。
据介绍,该实名制管理办法针对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够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数据库、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健全劳务用工管理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等“五清”目标。
“1+3+N”模式,即设立一名劳资专管员,建立人员信息、考勤、工资发放等三个基础台账,和其他类型台账共同管理的模式。其中,劳资专管员负责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实名制实施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严格执行按月足额发放制度。人员信息台账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等情况,施工单位在作业人员进场前登记,并按月进行动态更新。考勤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门禁考勤设备等实名制管理硬件,或由专门劳资专管员进行手工登记考勤等方式做好作业人员进退场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等工作。工资发放台账则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并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劳资专管员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作业人员的工资发放表盖企业公章后建立工资发放台账,并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据了解,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依法实施实名制管理的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将给予诚信加分、酌情减免工资保证金、评优评奖优先等奖励;对于未依法实施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或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对实名制管理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信用扣分,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不得享受本县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对于出现群体上访讨薪的,将予以依法查处,降低施工单位诚信评价等级,并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市场准入。
争创省信用县 打造信用象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