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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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新闻网 | 返回首页|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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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和征集“冠名慈善基金”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同步开展活动的步骤要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积极作用,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热情,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氛围。县政府决定,于2020年6月至8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一、募捐原则和范围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由县慈善总会负责全县的善款募集工作。募捐范围为县级机关、镇乡(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等集体和个人,发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与捐赠活动,倡导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天工资,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部分节约经费,工商企业捐赠一天利润,鼓励各类企业建立“冠名慈善基金”“工商企业慈善互助基金”“爱心人士冠名基金”,动员全民开展“市民慈善拾元捐”活动,拓展县外募捐领域,向象山籍在外企业、乡贤募集善款,利用“互联网+慈善”模式,开展网上募集善款。

  二、捐款方法

  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个人捐款由各单位组织实施,集中接收善款统一汇入县慈善总会账户或送交县慈善总会,单位集体捐款通过银行汇入县慈善总会账户;市民可以直接到县慈善总会、各镇乡(街道)慈善分会、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捐款,可以通过银行、邮局汇寄、互联网捐赠,包括微信和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捐赠方式等向县慈善总会捐款。

  三、本会承诺:本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坚持阳光操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切实把每一笔善款管理好、使用好,取信于社会,提高慈善公信力。

  账户名:象山县慈善总会

  开户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01000059668025

  开户行:宁波银行

  账号:63010122000666532

  象山县慈善总会官网:www.xscszh.com

  微信公众号:象山慈善

  支付宝账号:xscszh@163.com

  县慈善总会地址:丹西街道茂林路19号;联系电话:65732053, 65735065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愿慈善走进我们心中,化为我们的行动。

  (微信、支付宝捐款二维码)

  象山县慈善总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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