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年度内分为四段支付)
人员分类
起付线以下
起付线至3.5万元(含)
3.5万元—7万元(含)
7万元以上
个人承担5%,其余由统筹基金、大病救助金支付
在职职工
退休人员
由个人自负起付线:
三甲医院1500元;
三乙及三丙医院12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300元
三级及其它医院:个人承担15%;
社区医院:个人承担10%;
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级及其它医院:个人承担10%;
社区医院:个人承担5%;
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级及其它医院:个人承担20%;
社区医院:个人承担15%;
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级及其它医院:个人承担15%;
社区医院:个人承担10%;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其起付线按所住最高等级医院标准(不超过1500元)计算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