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高红梅
通讯员 蒋亦翔 葛成双
本报讯 “没有想到,开诊所改为备案后这么方便,准备的材料少了,办理的流程少了,而且当天就能领到证。”近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爵溪街道的周先生拿到了刚刚办理好的《诊所备案凭证》。这也是象山县颁发的首张《诊所备案凭证》,标志着我县全面开启诊所备案新模式。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的《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诊所开设由“审批”改为“备案”,表明了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是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以来的又一重大新举措,最终目的是使诊所医疗服务供给更充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常见病、普通病等医疗服务中获得方面更加便捷。
从“审批”到“备案”有三大转变:压缩了办理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在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后当场发放《诊所备案凭证》,之前需要申请前5个工作日的公示,改为发证后向社会公示,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审批环节,由需要审批时的现场勘验环节,改为发证后及时监管,办理时限在《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可在一年过渡时限内及时换证。转变了监管方法,诊所备案制的实施,取消了诊所“年度校验”,《诊所备案凭证》长期有效,使得监管方式从“严审批”向“严监管”转变,将发证前的现场审查改为备案后的常态化和长期化监管,简化了社会办医准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