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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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5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新闻网 | 返回首页|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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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孔氏两房析产

  □ 沈学东

  天下人所要争夺的,无非是一只字:利。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得则喜,不得则忧,所以人与人之间,矛盾不断。兄弟之间如此,贫贱之人如此,富贵者尤其看重利益,真是世风不古啊。但是出淤泥而不染,世间必有让利者,这里,我们说说墙头丁家村孔氏两兄弟让家产的故事吧。

  且说墙头孔晓园先娶东陈陈氏为妻,妻子难产去世后,又娶妻妹,生二子:长子叫绍庭,次子叫庆轩。孔晓园学问很高,和鄞州郭传璞、董沛同为著名诗人姚燮的高足,工于文章书法,终身手拿书本,不问生产,家庭事务依靠妻子打理。

  孔晓园去世,绍庭刚刚二十岁,陈氏让他放弃读书,专门支持家政。绍庭非常勤快,身先士卒,亲自参与劳作。和佣仆一起在田间劳动,周围的人不知道他是家庭主人。庆轩年幼,一心读书。家庭事务井井有条。

  绍庭因为亲身参与劳动,知道生活的艰难辛苦,所以也同情别人的苦难生活。如果有人来借款,常常承诺,有时家里无积财,于是向别人去借来给他,总要满足他人所求。有的人用贫瘠的土地和荒山来抵债,往往不值原数的三分之一。有的人仅仅是写了一张借条,并不归还。这样益人自损,前后借出的款项有二千多金。

  光绪辛丑年(1901),陈氏要求两兄弟分家产,让东陈陈得善做公证人。陈得善根据田契山籍来瓜分,并不偏袒,财产一人一半。又计算亏欠的数字,让两人各认一半债务。公证书写好,让两兄弟签字画押。

  绍庭说:“不要这样吧。兄弟分家,财产一半,债务一半,公平确实是公平了,可是我总觉得有些遗憾。我接受母亲的要求,掌管家庭事务十多年了,不能增加房产,积累金钱,用来赠送给弟弟。我弟弟是读书人,不知生财之道,突然承担千金重担,一时无法筹措,这是我牵累了兄弟。虽然我弟弟不会反感,但是我怎么能够安心呢?如果我斤斤计较,不顾兄弟情谊,只求公平。公平似乎确实公平了,但这个不是我的本心,那么债务就由我来承担吧。”

  陈得善把这话告诉给庆轩:“绍庭要求承担债务,你有什么想法?”庆轩坚执不可。

  陈得善和陈氏商量,陈氏说:“你的意思怎么样呢?”陈得善说:“这件事,容易处理。俗语说,不占便宜叫吃亏,绍庭能自吃亏,庆轩不忍哥哥吃亏。从此以后,尺布斗粟之谣,不流行了。现在绍庭要求自吃亏,庆轩也已经知道了。那么何妨满足绍庭的心愿,让绍庭承担债务,然后多取田若干亩,送给绍庭,纵然不敌亏欠的巨款,债务也相对较轻,绍庭一定能够承担。既不会因为债务牵累弟弟,也不至于把债务全部让哥哥承担。这样,绍庭表达了对弟弟的爱护,内心安定。庆轩也无得利的名声。这个是两全的方法,又何必怀疑呢?”

  孔氏兄弟团结友爱,陈氏感到非常欣慰。兄弟俩同意了,重新书写公证书。

  世上的人大多贪心,不知满足,一而求百,利千而求万,因此兄弟分裂。就像陈得善引用的尺布斗粟之谣,故事里,兄弟不和,汉朝淮南厉王刘长想要谋反,推翻哥哥的皇位,事败,被徙蜀郡,途中绝食而死。百姓口传歌谣“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然而孔氏兄弟读书明理,多为亲人所想,大概是大圣人遗传的恩泽,诗书周礼使人受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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