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98家企业(具体名单见下表)为我局登记的公司制企业,这些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予发布拟强制注销登记公告,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强制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异议。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异议理由和相关材料;债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异议理由和下列材料:(一)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主体资格文件、联系方式;(二)表明异议人与拟被强制注销登记的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材料;(三)其他相关材料。异议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予以强制注销公司登记。
本公告内容同时公布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象山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252/index.html
联系电话:65720082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