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和发送短信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反映(联系电话:65731663;短信号码:0574-65731663;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后堂街21号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邮政编码:315700)。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31日起至9月7日止。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拟提拔任用县管领导干部公示名单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