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制服、徽章、帽子一应俱全,自称“象山渔政执法队队长”,俨然一名公务员的模样。谁能料想到,“戏精”附体的他却是一个以公职人员自居的“骗子”。
近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联合石浦港区派出所查获一起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案件,涉案嫌疑人金某招摇撞骗涉嫌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3月,金某在三门认识了苍南人吴某。吴某表示想从事大黄鱼养殖,但对苍南地区水质不满意。金某当场称自己是“象山渔政执法队队长”,可以介绍他们到象山高塘岛乡纱帽绿村附近海域养殖,申报手续可由他帮忙办理,并约定每年收取六至七万元来“疏通关系”。
吴某信以为真,4月初便和两名亲戚一起来到纱帽绿村附近海域。当他准备搭建养殖排筏时,得知消息的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高塘岛乡政府工作人员赶到,对其进行了阻止。执法人员表示,该区域为环保区,不得从事养殖。
吴某表面称好,待执法人员离开后,便立刻联系“队长”金某。金某表示,所有的事情他会“搞定”。
得到金某的答复后,吴某等人搭建好养殖排筏后,便购买了黄鱼苗进行放养。其间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区域,发现吴某已经开始养殖,遂出具了限期整改责令书,并要求在一个月内拆除排筏。
拿着限期整改责令书,吴某等人再一次找到了金某,还是被金某用同样的方式搪塞过去。
一个月后,执法人员来到该区域检查拆除整改情况,发现吴某并未执行,便组织人员进行了强制拆除。
“当时,三个人慌了神,直说认识‘象山渔政执法队队长金某’。”当执法人员表示根本没此人时,吴某等人才知被骗,在执法人员的提醒下向石浦港区派出所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联合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对金某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深入调查,在进一步综合分析研判后,对金某进行了传唤。
据金某交代,他是石浦人,无固定工作,但一直有个“公务员”梦,苦于没有机会实现。“今年年初,在网上买了渔政制服、帽子、徽章配饰,假扮一下。”金某自导自演当起了“渔政执法队队长”,还声称和宁波渔政支队支队长是“好哥们”。几个月后,“过足了戏瘾”的金某发现并未有人质疑他的身份,便越演越真,打起了用这身“行头”行骗的主意。
目前,该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如遇到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取费用,或涉及钱款交易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同时,要牢固树立依法经营意识,切勿相信存在所谓的“内部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