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多层次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及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动员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慈善活动,县政府决定于2021年6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一、募捐原则和范围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由县慈善总会负责全县的善款募集工作。募捐范围为县级机关、镇乡(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市直驻象各单位等集体和个人,鼓励和发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与捐款活动。倡议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天工资,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部分节约经费,企业捐赠一天利润;鼓励各类企业及广大市民建立“冠名慈善基金”和小额冠名慈善基金。
二、捐款方法
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个人捐款由各单位组织实施,集中接收善款统一汇入县慈善总会帐户或送交县慈善总会,单位集体捐款通过银行汇入县慈善总会帐户;市民可以直接到县慈善总会、各镇乡(街道)慈善分会、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捐款,可以通过银行、邮局汇寄、互联网捐赠,包括微信和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捐赠方式等向县慈善总会捐款。
三、本会承诺:本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坚持阳光操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切实把每一笔善款管理好、使用好,取信于社会,提高慈善公信力。
账户名:象山县慈善总会
开户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号:201000059668025
开户行:宁波银行
帐号:63010122000666532
象山县慈善总会官网:www.xscszh.com
微信公众号:象山慈善(下图)
象山县慈善总会地址:丹西街道茂林路19号
联系电话:65659802
65735065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愿慈善走进我们心中,化为我们的行动。
象山县慈善总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