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南路南、西谷路西地块住宅小区项目由日照市方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已竣工验收,为合格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登报公示30日,日照市方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依法申请撤销专用账户。如有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存有异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司(联系人:李金峰,联系电话:13563304033)。
日照市方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