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俞宇 通讯员 张奕 冯琼君) 为了方便自家使用,一楼住户居然在二楼的公共区域私开门洞,这让大目湾某小区的居民焦虑不已,消防通道会不会被占用?安全隐患谁来负责?近日,我县执法部门及时介入处理,责令恢复原状。
“我以为只是修个门。”当事人表示:“二楼平台是闲置空间,开个门方便自家使用,也没影响别人。”但住建部门的整改通知让他意识到,这片看似“空着”的区域其实属于业主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楼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任何改造都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同意。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接到住建部门移送的案件后,立即启动查处程序。执法人员通过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系当事人接受调查询问笔录等多方途径,对该户主擅自将公共区域改造为私人门洞的行为形成了完整证据链。鉴于当事人属首次违法但未按期改正,执法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当事人已足额缴纳罚款并自行封堵门洞,风波逐渐平息,但这场关于公共空间治理的思考仍在继续。
“这起案件看似是简单的邻里纠纷,实则暴露出部分业主对公共空间权属的认知盲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解析、社区法治讲堂等形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