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港航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象山县2018年岛际水路客运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补助公示表
农村渡运:
所属乡镇
石铺镇
定塘镇
序号
7
8
9
10
船舶名称
象农渡68
浙象农渡8
象农渡88
象农渡18
2018年度核发补助(元)
15800
10700
114900
7900
428000
所属乡镇
新桥镇
鹤浦镇
高塘岛乡
石铺镇
合计
序号
1
2
3
4
5
6
船舶名称
浙象农渡23
浙象农渡12
象农渡5
高花渡8
象农渡58
象农渡13
2018年度核发补助(元)
11500
23000
11500
137900
44500
50300
岛际水路客运:
企业名称
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
补助资金(万元)
119.64
为确保法治象山建设各项措施扎实有效落实,夯实法治象山建设的群众基础,增强群众监督力量,全面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象山,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建立宁波市法治督察员队伍的若干意见》(甬党法办发〔2019〕9号)要求,现公开选聘100名象山县法治督察员。
一、选聘范围
在象山县本地居住3年以上,年龄在22-7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热心支持法治象山、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法治监督,参与督察工作;
3.无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
4.具有与法治督察工作开展的相关专业知识;
5.其他选聘法治督察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选聘流程
选聘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荐人员可按照选聘公告要求,直接向县委依法治县办自荐;有关单位可以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提出推荐人选。经县委依法治县办审核、评定、公示后,将对法治督察员颁发聘书和证件。
四、聘任期限
法治督察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由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收回并注销法治督察员证件。
五、督察职责
1.对法治象山、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可以报名参加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对法治象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专项督察工作。
2.参与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有关法治象山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各项监督工作。
3.参与法治象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4.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提交当地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存在不满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区域、行业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
5.参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的有关法治建设其他工作。
六、自荐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填写《象山县法治督察员自荐申请表》(申请表请前往象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xiangsha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并将申请表、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17:00前发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邮箱。
邮箱:xsxwyfzxb@163.com
联系人:范老师、徐老师
电话:0574-89387652 0574-89387651
船名
浙象汽渡7
浙象汽渡8
浙象汽渡9
浙象汽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