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我是象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人员。考虑到你人远在山东,为节省往返两地的费用和时间,降低在路上的疫情感染风险,我们对你开展线上讯问,请你如实回答。”近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浙江检察APP的远程讯问功能,在办公室内顺利开展讯问。
检察官事先指导刘某某提前下载并安装了浙江检察APP,进入远程讯问会议室,刘某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查看电子笔录后远程签字确认。同时,承办检察官通过与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三方视频连线的形式,完成《认罪认罚具结书》异地签署工作。据悉,浙江检察APP还具备自动录音录像功能,确保办案全程留痕。
“原本刘某某回象山做笔录,在路上来回可能要花费2天时间,现在仅用20分钟便完成了讯问,这款APP极大便利了我们和犯罪嫌疑人的沟通,特别是确保了异地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表示。截至目前,该院已先后利用浙江检察APP对6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远程讯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确保案件按期办理、高效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