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提供理疗仪免费体验,又不卖机器,怎么就不让了呢?” 日前,保健店店主小柳拿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时,一脸“不服”。
原来,今年1月28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验方式销售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在体验店内从事体验活动是医疗器械销售的延伸,应视为经营环节的组成部分,要求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对此,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保健理疗市场展开严肃整治。
店主小柳无法向执法人员出具相关证件,按照规定必须立即停止店内一切理疗仪体验活动,并责令限期整改。“既然有文件规定把体验活动作为医疗器械销售的延伸,而我没有相关许可证,那就撤下所有的理疗仪,不再开展体验活动。”小柳在听取了执法人员的解释后说。
据介绍,近年来,存在于各类保健店中的理疗仪“免费体验”行为,一直处于监管灰色地带。以往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理疗仪的“免费体验”,往往只能从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产品是否合格等方面入手,而对其所谓的“免费体验”因缺少法规支持而无法处理。于是,部分经营单位面对检查,美其名曰“维系客户,免费体验”,实际经营时,却在向顾客口头宣传甚至哄骗,进行售卖以牟取暴利。因其隐蔽性高、取证困难,曾给监管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困扰。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关停2家“理疗仪”体验店。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理疗仪一般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具有较高风险。在体验及购买理疗仪时,应及时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并根据销售产品注册证上的要求,在有资质的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