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宇 通讯员 冯琼君
本报讯 去年9月,第四次修正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互联网租赁车辆纳入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范畴。该《条例》的实施,一方面给共享单车公司戴上了“紧箍咒”,另一方面,也让执法部门在共享单车、助力车的管理问题上,更加有法可依。
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丹西中队就根据这一规定,对违规的某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立案处罚。“这家公司长期存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我们多次进行了约谈和劝导,并建立了微信群便于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但是整体效果并不理想。”中队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处罚与宣教相结合的方式,敦促运营企业改变运维模式,建立共享单车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新修正的《条例》对骑车的市民也作出了规定,要求公民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后有序停放。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市民规范骑行,文明出行,自觉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停车位,努力营造一个更加整洁、文明、有序的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