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贤庠镇珠溪至山厂公路、珠溪村环村公路、蒲门村环村公路工程-I标段(珠溪至山厂公路工程)项目由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已竣工验收,为合格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登报公示30日,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依法申请撤销专用账户。如有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存有异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司(联系人:邓亚军,联系电话:17858441314)。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